(略) (略) 申请变更A631-0111宗地规划设计条件。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变更内容
A631-0111宗地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内衣基地,用地面积32918.0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本次变更主要对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GM-2017-0036号)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一)既有条款变更
1.相关规划指标由“建筑面积:*㎡,其中厂房85130平方米、宿舍19830平方米、办公9690平方米、食堂580平方米、商业102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8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警务室50平方米。”调整为“规定建筑面积*㎡,已建规定建筑面积49650.79㎡;新建规定建筑面积68849.21㎡,其中厂房51560.99㎡、宿舍13438.22㎡、食堂580㎡、商业102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800㎡、便民服务站400㎡、文化活动室1000㎡、警务室50㎡”。
2.停车设施要求由“机动车泊位数272辆”调整为“机动车泊位数不少于272个;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泊车位数量的30%,剩余泊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自行车泊位数须满足《深标》要求”。
3.车辆出入口、给水/雨水/污水接口、燃气接口、电源、通讯由“规划工业区内道路”调整为“ (略) 政路”。
4.人行出入口由“规划工业区内道路”调整为“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5.贡献物业由“该宗地应向政府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3770平方米的厂房,贡献厂房位于新建厂房4-10层,具体以经政府审批通过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为准”调整为“本项目应向政府无偿提供建筑面积不少于13770平方米的新建厂房,最终所在位置以贡献物业接收单位意见和建筑设计方案为准;贡献物业处置方案最终以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6.备注要求由“除上述规定外,该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及光明区有关绿色建筑和低冲击开发的相关规定, (略) 相关设计要求;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规划及其他技术规范要求”调整为“其余未尽事项应满足《深标》相关规划和其他技术规范以及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增加条款
1.公共开放空间:本项目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165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24小时无条件供公众使用。
2.公共通道出入口:结合建筑设计方案确定。
3. (略) 政府批准的《 (略)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6-2025年)》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 (略)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发现灾情险情应及时上报辖区政府。
4.本项目应满足《 (略) 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书面意见。
5.本项目应符合《 (略) 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及光明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的要求。
6.本项目位于一级工业区块线内,相关建设应满足《 (略) 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和《 (略) 光明区工业区块线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7. (略) 、市、区土壤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须按规定完成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或取得土壤环境部门无需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的意见。
8.本项目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9.本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不低于67%。
10.本项目应符合光明区垃圾分类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垃圾分类有关标准配套建设。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2022年5月20日至5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调整地块现场
3.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公告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地址: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编:*
附件:位置示意图(A631-0111)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5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