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政法、信访、政务公开、后勤管理、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提请、衔接各救援单位、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导协调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参与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统计分析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相关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批发)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单位安全许 (略) 局,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承担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内部审查、协助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组织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专家队*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六)宣传教育科。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信息报送、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类应急救援队*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法定培训和安全生产社会培训机构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