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年广西持续优 (略) 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 * 〕68号)有关要求,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 * 〕68号)转发给你们, (略) 。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略)
* 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