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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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17-*
通讯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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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口 (略) 年产*吨铝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 (略) 虎庄镇 | 营口 (略) | 辽宁 (略) | 营口 (略) 年产*吨铝质不定形耐火材料建设项目 (略) 虎庄镇,总投资*元。本项目利用租用的国有用地及厂房,购置鄂式破碎机4台、筛分机4台、雷蒙机2台、捶打破碎机4台、混碾机4台,压密机4台、压球机4台、料仓4个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 | 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为破碎、筛分、混碾、压密和压球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项目生产过程均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破碎、筛分、混碾、压密和压球等设备均采用封闭设备,物料输送采用封闭皮带和密闭提升机输送,进出料口和转运点设顶部集气罩收集并配备环保除尘设施。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1/3011-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采取的除尘措施可行。 废水 本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委托当地附近居民进行清掏,用于农肥。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落地料、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更换下来的废布袋由物资单位回收;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处,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填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