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
林地
资产名称:
尖峰山
资产地点:
沈厝村尖峰山
资产类型:
资源性资产
面积:
900.00亩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20年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5年01月01日
消防情况:
中标人根据要求自行配置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自然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行业要求:
从事种植业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无
其他条款:
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根据县委县政府《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饶平县桉树改造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按树林地租期满后,未落实改造的,一律不得续租和转租”,为推动(略)方桉树改造,提升生态功能等级,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经(略)(略)双方公平友好协商,(略)方在承包山林面积900亩的同时,对合同承包面积以外(略)方约1200亩的荒弃(不成林)桉树同时进行砍伐清理,约1200亩荒弃山地四至:东至 港墘 、西至 下浮山界沟 、南至 本合同承包地 、北至 大山脊 ,所涉及各项费用由(略)方承担,改造时间为6年,6年内必须依法申请原植桉树砍伐改良,砍伐桉树前必须书面报告(略)方,并缴纳 (略) 元的改造保证金,改造时间为承包之日起六年内,改造适收适法的品种,(严禁种植违法植物及树种)改造完成后报(略)方,(略)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商定面积内全部山面不存在桉树或树头复活苗,验收时发现桉树或复生苗,每株在(略)方上缴的保证金中扣款200元,做为(略)方改造费用,延长6个月作为(略)方改正,逾期不改正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略)方有权冻结保证金并收回全部山林地承包权,不给(略)方任何补偿。验收合格,(略)方可退回保证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承包其间如合同以外的1200亩(略)方林地有项目建设需求,需征用(略)方900亩以内山 (略) 建没或临时通道,(略)方必须配合,双方友好协商青苗补偿及退租的相关事宜。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根据县委县政府《饶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饶平县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饶平县桉树改造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按树林地租期满后,未落实改造的,一律不得续租和转租”,为推动(略)方桉树改造,提升生态功能等级,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经(略)(略)双方公平友好协商,(略)方在承包山林面积900亩的同时,对合同承包面积以外(略)方约1200亩的荒弃(不成林)桉树同时进行砍伐清理,约1200亩荒弃山地四至:东至 港墘 、西至 下浮山界沟 、南至 本合同承包地 、北至 大山脊 ,所涉及各项费用由(略)方承担,改造时间为6年,6年内必须依法申请原植桉树砍伐改良,砍伐桉树前必须书面报告(略)方,并缴纳 (略) 元的改造保证金,改造时间为承包之日起六年内,改造适收适法的品种,(严禁种植违法植物及树种)改造完成后报(略)方,(略)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商定面积内全部山面不存在桉树或树头复活苗,验收时发现桉树或复生苗,每株在(略)方上缴的保证金中扣款200元,做为(略)方改造费用,延长6个月作为(略)方改正,逾期不改正视为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略)方有权冻结保证金并收回全部山林地承包权,不给(略)方任何补偿。验收合格,(略)方可退回保证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承包其间如合同以外的1200亩(略)方林地有项目建设需求,需征用(略)方900亩以内山 (略) 建没或临时通道,(略)方必须配合,双方友好协商青苗补偿及退租的相关事宜。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