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母板盖板部分闲置设备和母板部分专利权分别转让 |
联系人 | 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 |
地址 |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略) 产权交易中心 |
挂牌价(万元) | (详见公告) |
是否延牌 | 是 |
保证金(万元) | (详见公告)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年1月31日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年2月18日 |
(略) 产权交易中心公告(网络)
受企业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受让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挂牌价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含税/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标的1 | 母板盖板部分闲置设备 | 150 | 30 |
标的2 | 母板部分专利权 | 200 | 40 |
注:以上标的分别转让。同一竞买人在符合竞买条件的前提下可报名受让单个标的或多个标的,报名受让多个标的的,需针对每一个标的交纳足额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1主要包括热弯成型机、多功能弧面抛光、精雕石墨模具CNC加工机、三坐标测量仪、扫描电子显微镜等研发、工程检测设备;标的2主要包括母板已获得的中国发明专利6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设备已闲置,现存放于科 (略) 内。
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风险)提示
转让标的清单仅供参考,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现状核实,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三、竞买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 (略)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买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买人相关的结果】。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转让标的成交之日(即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设备转让合同》或《专利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受让双方在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未有相关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3、标的1受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 (略) 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进场安全保证金,标的1进场安全保证金为10万元。
4、标的1受让方应在转让标的接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拆卸、移离和复原工作。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移交给受让方后,转让标的物的保管、拆卸、运输和复原等责任和可能产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以及所需的拆卸作业、运输和复原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且受让方需在转让方监督调度下进行作业。
5、标的2受让方应在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专利权归属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手续。
6、标的竞买成功后,受让方不得变更,转让标的成交确认书、《设备转让合同》、《专利转让合同》和其他交易文件只能由受让方签署。
7、标的2转让方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9、其他交易条款以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设备转让合同》、《专利转让合同》为准。
五、竞价方式:网络竞价。
六、公告期限: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18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受让方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18日17:00时。请竞买人在公告期间内联系我中心经办人员获取竞价须知,相关规则详见本项目竞价须知。
联系人:陈女士、邓先生、赖先生;
电话:0591-*、*、*;
地址: (略) 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附件1:《转让标的清单》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