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抚顺县农村居民生活垃 (略) 场化运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居民生活垃 (略) 场化运营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驰 (略)
供应商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工业园区
中标(成交)金额:11,745,990(元)
评审总得分:86.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居民生活垃 (略) 场化运营项目
服务类
名称:抚顺县农村居民生活垃 (略) 场化运营项目(C*清扫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抚顺县除石文镇以外的其他所有乡镇(海浪乡、峡河乡、救兵镇、上马镇、汤图乡、后安镇和马圈子乡七个乡镇, 以下简称抚顺县七个乡镇),共计 80 个行政村的全域范围。其中, 海浪乡辖 11 个行政村,下设 36 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 人,日产生活垃圾约 11.15 吨;峡河乡辖 10 个行政村,下设 51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8361人,日产生活垃圾约 7.65 吨;救兵镇辖 14 个行政村,下设 61个村民小组,户籍人口*人,日产生活垃圾约26.72 吨;上马镇所辖17个行政村、21 个自然屯,人口数约 *人,日产生活垃圾约15.41 吨;汤图乡所辖 9 个行政村、37 个自然屯, 人口数约7551人,日产生活垃圾约7.16 吨;后安镇所辖 13 个行政村、 1 个社区、26 个自然屯,人口数约*人,日产生活垃圾约18.84 吨;马圈子乡所辖 6 个行政村、18 个自然屯,人口数约5403人,日产生活垃圾约6.56 吨。服务范围内七乡镇总人口数为*人,日产垃圾总量为约93.49 吨,年产垃圾总量约*.85 吨。
服务要求:1、服务项目作业范围:7个乡镇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公园的消扫保洁,包括果皮箱清理,小广告“牛皮癣”清除及临时突击性工作;垃圾收集及转运、餐厨垃圾收运;7 个乡镇、村的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运转运工作。不包含河道、河道坡面及冬季除雪。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年为服务期,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单年度预估金额。
服务标准:4、作业安排人工清扫作业安排:对项目作业 (略) 格化管理,实行“每日一次清扫,全时段保洁 ”作业模式,按“定人定段、定岗定现、机动协调 ”原则安排作业人员,保洁内容包括村 (略) 、小巷、广场、绿化带清扫、捡*保洁。作业时间为:执行8小时工作制,作业时保洁人员穿着标志服。机械化作业安排:针 (略) 及一些连 (略) 段,采用“人工+机械”作业模式,不定期 (略) 及 (略) 段进行洗扫作业。5、垃圾收集点保洁及时对垃圾收集点内部和周围进行清理,内部清扫应有效防止粉尘飘散、垃圾飞扬;周围应做到整洁,无散落,无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期对垃圾收集点内外部进行消毒,保持通风良好,无恶臭。开展垃圾收集点的动态监测,发现垃圾堆积,应及时清理,做到垃圾不满溢。6、道 (略) 保洁范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绿化 (略) 面、路肩、雨水口等区域。采取全面清扫和捡*保洁相结合的方式,每日全面清扫不少于1 次,其余时段进行捡*保洁作业。道路保洁应做到无堆积物,无沙石泥土,无垃圾,无动物尸体和粪便,无积水, (略) 面净、边角净、路肩净。道路公共设施,如交通护栏、广告牌、路牌等应及时消洁,做到无乱贴乱画,无明显污渍。7、其他公共设施保洁垃圾容器应保待外观干净卫生,清洁无异味,垃圾不满溢。对电线杆、灯杆、桥栏等杆体栏体进行消洁,及时消除乱贴乱画广告和污渍等。对宣传展板进行管护,保待展板整洁,字迹图示清晰,无污损。公共健身、休闲设施应保待清洁卫生。8、收运安排收运内容:负责 (略) 清扫垃圾、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无主垃圾等收集运输。作业时间:早 6:00—晚 17:009、作业流程(1)日常清扫保洁1)作业内容负责所管辖 (略)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作业。2)作业安排①乡/镇街区每日早 8 时前完成晨扫作业;上午 8:00—12:00,下午13:00—17:00为巡回保洁时间。每日清扫1次,重点保洁,在清扫保洁过程中,遇有洒落垃圾应及时清理,处理不了的及时上报管理员;对于油污、渗滤液撒漏应使用火碱、生石灰等有效剂物及时进行清洁。对路缘、树穴等处进行重点清洁。②村庄保洁每日早9时前完成晨扫作业;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为巡回保洁时间。每周覆盖清扫不少于2次,负责 (略) 清扫与日常保洁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东国、潘美桥、徐源、刘学、刘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居民生活垃 (略) 场化运营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抚顺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略) 顺城区汪清街15号楼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盛 (略)
地址: (略) 顺城 (略) 33 (略)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哲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0)抚顺县农村居民生活垃 (略) 场化运营项目.doc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县农村居民生活垃 (略) 场化运营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华驰 (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1.jpg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