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自然资告字﹝2022﹞12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五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拍卖地块一览表)。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2022-J-YP-09地块、2022-J-YP-10地块、2022-J-YP-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最高限制地价,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限地价+竞配建”方式,参与竞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的竞买人报出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本次拍卖宗地不设保留价,具体内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四、本次单宗地块拍卖活动不足2家竞买人报名时,该宗地拍卖活动终止。
五、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22日工作 (略) 延 (略) 439号10楼1001室( (略) 土地储备中心)索取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六、竞买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17时止(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
七、拍卖时间:2022年11月23日10时30分。
八、拍卖地点: (略) (略) ( (略) 行政服务中心5层)。
九、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 (略) 土地储备中心
1.中国 (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 号:*4588
2.中国 (略) 南平延平支行
账 号:**
3. (略) 南平分行
账 号:*
4. (略) 南平中山支行
账 号:*274
5.福建海峡银行南平分行
账 号:*001
6. (略) 南平分行
账 号:*64
7.福建南平农村 (略) 营业部
账 号:**
8. (略) 南平分行营业部
账 号:**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女士0599-*
十一、本公告解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3日
拍 卖 地 块 一 览 表 |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部分重要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出让 起始价(万元) | 土地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最高限制地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计容建筑面积 | |||||||||
2022-J-YP-07 | (略) 延平区水溪口交通枢纽 | *(合26.60亩) | 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洗车店、机 (略) 点)、餐饮用地(饭店)、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营利性停车场) | 0.2< | ≤ | ≥ | ≤24米,同时应符 (略) 保护区相关规范要求 | >3540平方米且≤*平方米。其中其他商业服务业建筑的计容面积应不小于商业服务业建筑的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0% | 商服用地40年 交通运输用地50年 | 1400 | 280 | *元或*元的整倍数 | / |
2022-J-YP-08 | (略) 延平区水溪口交通枢纽 | *(合98.89亩) | 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洗车店、机 (略) 点)、旅馆用地(宾馆、旅馆、招待所)、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营利性停车场) | 0.3< | ≤ | ≥ | ≤24米,同时应符 (略) 保护区相关规范要求 | >*平方米且≤*平方米。其中其他商业服务业建筑的计容面积应不小于商业服务业建筑的计容总建筑面积的70% | 商服用地40年 交通运输用地50年 | 8100 | 1620 | *元或*元的整倍数 | / |
2022-J-YP-09 | (略) 延平区小鸠段树坑 | *(合89.22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 | 1.0< | ≤ | ≥ | <80米 | >*平方米且≤ *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 * | 4400 | *元或*元的整倍数 | * |
2022-J-YP-10 | (略) 延平区小鸠黄堂下 | *(合70.14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 | 1.0< | ≤ | ≥ | <80米 | >*平方米且≤*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 * | 3200 | *元或*元的整倍数 | * |
2022-J-YP-11 | (略) 延 (略) 洋丹 | *(合111.74亩) | 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市场) | 1.0< | ≤ | ≥ | <80米 | >*平方米且≤*平方米(其中小区配套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0%) | 住宅用地70年 商服用地40年 | * | 5900 | *元或*元的整倍数 | * |
备注:(1)2022-J-YP-07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 (略) 自然资源 (略) 延平区水溪口交通枢纽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2〕73号)执行。
(2)2022-J-YP-08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 (略) 自然资源 (略) 延平区水溪口交通枢纽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2〕74号)执行。
(3)2022-J-YP-09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 (略) 自然资源 (略) 延平区小鸠段树坑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2〕63号)执行。
(4)2022-J-YP-10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 (略) 自然资源 (略) 延平区小鸠黄堂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2〕64号)执行。
(5)2022-J-YP-11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按《 (略) 自然资源 (略) 延 (略) 洋丹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的意见》(南自然资规〔2022〕7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