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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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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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大石 (略) 年产*立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 |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曹官村 | 大石 (略) | 辽宁 (略) | 大石 (略) 年产*立商品混凝土扩建项目位于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曹官村,总投资*元。本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国有土地,在厂区北部新增1座混凝土搅拌站,内设置1条混凝土生产线,并对原料区进行封闭整改,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的三面封闭围挡和苫盖。新增搅拌机1台、空压机1台、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2个、外加剂储存罐1个、装载机1台、储水池1个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 | 废气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分析,粉尘主要产生于筒仓、原料库房、搅拌站搅拌过程、运输车辆扬尘等。1#、2#搅拌站废气分别经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TA006)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DA001、DA006)排放;皮带输送机密闭;各筒仓配置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和仓顶排气口。并在本项目原料区设置不低于物料高度(6m)的三面封闭围挡和苫盖,同时采取洒水抑尘。 (略) 硬化,洒水抑尘。 废水 本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车辆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处理依托现有项目,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除尘灰、分离砂石、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混凝土块外售综合利用;废除尘布袋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