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寿景林生(招)202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3年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退化林修复项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2023〕05.09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招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以下有经验的企业单位参与本项目竞标:
(1) 寿宁县鑫绿 (略)
(2) 寿宁县景丰 (略)
(3) 寿宁县润景 (略)
(4) 寿 (略)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景山工区33大班040小班;34大班020、030、040、050小班;35大班020小班。
2.2. 工程建设规模:设计面积715亩;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割灌劈草、修枝等。具体以作业设计书为依据。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书)。
2.5. 工期要求: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
2.6. 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试行)》(办生字{2023}80号)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轮-2轮活枝,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保留树冠高度,最低不低于树高的1/3。必须严格按照《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割灌高度不超过10cm,平铺并不架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木材采运或森林采伐等,未被林业主管部门列为“不诚信黑名单企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业绩及信誉良好的企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受邀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 7 月5日至2023年 7月12 日(早上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报名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5楼营林股办理报名手续。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价(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80元/亩。每档以1元/亩递减,投标者的有效标书中以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出现相同的最低报价者用摇号的形式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仟*佰元整。
6.4.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用信封面密封,注明公司名称及用途,现场一同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代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15时00分,提交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5楼营林股;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应持相关证明)、身份证原件及购买相应标段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须具备单独施工能力,由于建设地点分散,施工作业现场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保障施工安全,适应在山场食宿作业等工作要求。并能有效处理好用地等相关矛盾和做好与当地的协调工作。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其风险,一切费用及施工安全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中标单位应自行购买的山场作业工人意外险,并将购买意外险的单据送达林场安办存档,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林业局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公告栏上发布。需要现场踏查的投标人,统一定于 7月10日上午9: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集中出发实地勘查现场,逾期不候。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
需现场勘查的投标单位,安全和费用问题由各投标单位自负。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寿宁景山国有林场
地 址: (略) 寿宁县景泰街12号
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