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浦北泉水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电工程) 二、项目编号:E##三、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3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六、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交易系统评标办法权重的设置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5.1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更正为:中标人支付。具体为:根据招标人与代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工程类型)×80% 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2点内容相同的做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浦北县 (略)
地址:浦北县县城 (略) 投资大厦一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0777-#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浦北县书香华府23栋23#24号
联系人:陈春桦
电话:0777-#
(略)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