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 (略) 2024年12月3日拟审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3-(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518号国际博览中 (略) 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山东 (略) 改建硝酸肼镍起爆药生产线项目 | 五莲县海眼口村东、梁家坪村北,山东 (略) (略) 内 | 山东 (略) | 在 (略) 基础上,对现有402 KBG起爆药生产工房进行改建,改建面积约483㎡,改建完成后402工房面积扩大至1759.5㎡。拆除402工房现有生产设备,购置硝酸肼镍起爆药自动化生产线一条,拟建项目投产后全厂硝酸肼镍产能提升至(略)kg/a,其他产品产能不变。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可参见拟审批环评文件公示版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