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4年07月至2024年0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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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 融合排放清单编制 | 采购内容:依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开展融合清单编制工作,并在融合清单基础上,补充、更新扬尘源、生活溶剂使用源和餐饮源等,形成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主要功能或目标: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编制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源、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六大类排放源的融合清单,并在融合清单基础上,补充、更新扬尘源、生活溶剂使用源和餐饮源等,形成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包含14种污染物类别。通过融合清单的编制,为减污降碳政策制定和评估、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制定、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多方面工作提供支撑,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需满足的要求:据生态环境部的部署和要求,主要编制包括电力热力源、工业源、移动源和油品储运销源、生活源、农业源、废弃物处理源六大类排放源的融合清单,在融合清单基础上,补充、更新扬尘源、生活溶剂使用源和餐饮源等,形成完整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其中,大气污染物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黑碳(BC)和有机碳(OC)。温室气体核算物质包括二氧化碳(CO2)、*烷(CH4)、氧化亚氮(N2O)和氢氟碳化物(HFCs)。。 | 289.00 | 2024年08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