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 综 (略) 违章违建拆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 :JSDSZC ***
2、项目名称: (略) 综 (略) 违章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报价以固定单价报价,最终成交按服务项目计算服务费用
5、最高限价:参考单项报价预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 (略) 理
6、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 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 (略)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 (略) 会保 (略) 门出具的2022年3月至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 (略) 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2022年3月至5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 (略) 审计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内容相关内容
(2)投标人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物(房屋)拆除资质,提供建筑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
获取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现场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元(报名时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年7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扬 (略) (略) 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7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扬 (略) (略) 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 (略) 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 (略) 理。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和《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并打印后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 @@@ 26.com( (略) 投项 (略) +投标人公司全称),开标当日单独交付《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及《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加磋商。
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勘察结果进行相应设计,否则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 (略) (略)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 (略)
联系方式:051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扬 (略) (略) 公元国际大厦402室
联系方式:0514- ***
九、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请各投标单位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所派人员应近期未去过疫情高危地区、未有发热病人接触史,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
2、所有参会人员应服从疫情防控措施,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出示苏康码、行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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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