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黑龙江省特殊、重要的生态地位认识不到位,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有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重点还不够清晰。督察发现,不少同志“等靠要”思想严重,一些工作项目没有上级资金支持就不推动实施。有的部门对自身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认识不到位,有的地方对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缺乏主动作为的责任担当。具体工作中,标准不高、方式粗放,满足于“大概齐”“差不多”,缺少精细精准、严谨细致的作风。
二、整改目标: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四个体系”全面融入,工作作风切实转变,工作效能显著提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1.深入学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思想制度化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深思细查在践行高质量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查找问题、深挖根源、严肃整改。2、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县级党委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重点督察整改问题。建立“ (略) 政府负总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县级党委政府和责任部门主体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督导验收”的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压实整改政治责任。3、深化全过程全要素全周期闭环推动体系。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严格考核评价,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目标,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略) 县领导联系推动重点任务制度和“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机制, (略) 县两级联动、月季年三时重点调度和机制运行、行动措施、时限要求、效能效果、投入保障五项报告的“两级三时五报告”制度,采取预警、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移交问责“五步工作法”,强力推进落实整改。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甘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坚持用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生态环保纳入“四个体系”建设重要内容。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坚持把深学笃行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2022年3月份印发制定下发了《生态文明思想汇编》,2022年10月制定下发了《甘南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等加以推进落实。二是完善推动体系。实行领导包保机制,充分发挥县级领导包抓督导部门推动、责任主体负责的三级联动工作体系作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片领导定期深入现场推进整改。三是认真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定期跟踪问效。年初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7次、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工作会议1次、生态委会议4次、县长办公会议5次,专题研究环保问题整改、污染防治攻坚等相关工作。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出台了《甘南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甘南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完善了生态环保目标考核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升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执行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五、公示时间: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2 年11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甘南县人民政府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甘南镇文明大街290-1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甘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甘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