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12月1日,对范中林同 (略) 龙凤镇党委书记和张渝同 (略) 龙凤镇镇长期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范中林同志自2021年6月以来担任龙凤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还先后担任龙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3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张渝同志自2021年6月以来担任龙凤镇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税、国有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审计、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还先后担任龙凤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等21个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从审计情况看,范中林同志和张渝同志任职期间,能够结合龙凤镇实际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因地制宜推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本次审计也发现,范中林同志和张渝同志在财务收支管理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纠正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19.*元。
二是多结工程价款5.*元。
三是1个政府投资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四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五是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
六是1个采购项目未进行政府采购。
三、审计处理情况
本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 (略) 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提高专款专用意识,规范差旅费用报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力度,加大对村(社区)财务的监督指导,强化票据审核和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程序。
四、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龙凤镇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针对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村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及时收回相关资金并组织财政办、三资管理人员进行财务学习,严格执行财务规范化管理。针对多结工程价款的问题,对项目进行复审并全额追回多结工程款。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就审计查出问题进行纠正并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确保后续工作按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