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鹏兴盈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 文号 | 审批 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揭西县鹏 (略) 废塑料再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 揭市环(揭西)审〔2024〕31号 | 2024年8月14日 | 揭西县鹏 (略) | (略) 揭西县金和镇河内村委 (略) 边 |
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 (略) 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 (略) 起诉。
公告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揭西分局
联系地址:揭西县河婆街道办新山花园县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传真:0663-*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