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42号)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徐官屯街柴官村集体土地1.0531公顷(合15.7965亩)。因土地现状调查中的地上物权利人、数量发生变化,对京津 (略) (天津段)改扩建工程(武清段)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土地现状调查信息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
续表一中,产权人“ (略) 天宝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附着物椿树21棵、海棠719棵、柳树135棵、桑树15棵、洋槐15棵、榆树6棵、钓台1292平方米、混凝土地面1174平方米、砌坡1480平方米、围挡361平方米、路灯20根、输氧管道418米、鱼池4.44亩,变更为产权人“李瑞明”的附着物椿树21棵、海棠719棵、柳树135棵、桑树15棵、洋槐15棵、榆树6棵、钓台1292平方米、混凝土地面1174平方米、砌坡1480平方米、围挡361平方米、路灯20根、输氧管道418米、鱼池41.8亩、增氧曝气盘123个、地埋线500米、 (略) 418米、藕6.4亩。
二、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