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日 | |
索引号: | *70U/2022-36195 | 发布日期: | **日 | |
发文字号: | 浦发改社会〔2022〕62号 |
浦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变更广西浦北越州故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我局于**日以浦发改[2019]67号文批复广西浦北越州故城文物保护利用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019-*-8701-*)建议书。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文物管理用房建筑一栋,建筑用地面积1000 ㎡,总建筑面积484 ㎡,占地面积244.10㎡,建筑层数为两层;2.新建生态围栏4200m;3.新建简易巡防观览道路,道路总长度5100m,栈道采用防腐木材质;4.新建2个成品免水生态厕所,厕所占地面积100 ㎡,建筑面积150 ㎡;5.新建界桩15个,界桩规格为(0.6×0.6×1.3m);6.木质标示牌10个,标示牌规格为(2.4×2.1×1.3m);7.场区环境整治3730.00 ㎡;8.植皮(桉树)清理 6086.50 ㎡。
二、现因项目建设需要及业主的申请,对项目建议书作如下变更: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文物管理用房建筑一栋,总建筑面积484 ㎡,建筑层数为两层;2.新建生态围栏4200m;3.新建简易巡防观览道路,道路总长度5100m,栈道采用防腐木材质;4.新建2个成品免水生态厕所,建筑面积150 ㎡;5.新建界桩15个,界桩规格为(0.6×0.6×1.3m);6.木质标示牌10个,标示牌规格为(2.4×2.1×1.3m);7.场区环境整治3730.00 ㎡;8.植皮(桉树)清理 6086.50 ㎡。
三、其他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四、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浦北县发展和改革局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浦北县纪委监委驻浦北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