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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康复医院扩建及精神卫生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代建单位答疑公告
(招标编号:SHXM-*)
一、内容:
详见附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0-*。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康岳 (略) 48号
联系人:胡卫红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阳楼区天伦金三角银座A栋28楼
联系人:李鑫
电话:0730-*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岳阳市康复医院扩建及精神卫生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代建单位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 (略)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扩建及精神卫生设施设备改造项目代建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于2024年5月11
日在《湖南省招标 (略) 》和《 (略) 公共 (略) 》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P9-P10页: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仟*佰元整(¥*.00)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
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
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日0
9:30前(北京时间)”
提问:根据《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法规规(2023)193号)规定的内容:“招标人应当
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非现金
交易担保方式,在招标文件中规范约定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形式、金额或比例、
收退时间、不予退还的情形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
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中,建设单位和相关
主管部门不得拒绝企业以保函(保险)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只接受现金保证金转账,没有接受保函形式,请求修改招标
文件不合理的设定,接受保函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请贵单位就上述事项作出
回复。
答复:本条款按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标准招标文件执行,无法修
改。
项A
质疑2: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而保证金
账号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保证金获取的截止时间与投
标截止时间不一致,出现了前后矛盾的情形,已严重损害投标人的有关权益,
无法保证公平公正。
上述情况与《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中“第十一条
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涉及保证金的政策措施,不得设置以下不合理限制:(六)
其他涉及保证金的不合理限制措施”文件精神严重背离。
保证金的缴纳,是规范和管理招投标活动过程中诚信、公平性及透明度的体现
,为确保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投标保证
金能够得到正确的使用和有效的监管,请将保证金账号获取时间和保证金提交
的截止时间修改为一致:2024年6月3日9时30分前(北京时间)
答复: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17:00时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6月3日9时30分。
本答疑公告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答疑回复与
本补充通知内容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康岳 (略) 48号
联系人:胡卫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名称:湖南 (略)
地址: (略) 岳阳楼区天伦金三角银座A栋28楼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0730-*
电子邮箱:*@*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