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暨产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12月 24日至 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3号政务服务中心 (略) ,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暨产能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 (略) |
建设单位 | 富林特(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暨产能改扩建项 (略) (略) 永和 (略) 93号改扩建,年增产水性油墨*吨、能量固化油墨(UV油墨)2000吨,同时加强现有项目废气 (略) 理措施,改扩建后全厂年产环保水性油墨*吨、能量固化油墨(UV油墨)2000吨、溶剂型油墨500吨、醇酯类油墨1500吨(ArrowFilm PE/F1000吨、LamiKing PA500吨)。项目年工作330天,每天工作3班,每班8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州经济技 (略)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性油墨、UV油墨(能量固化油墨)生产及实验室检测研发产生的废气(TVOC、非*烷总烃、颗粒物、氨)集中收集经“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TVOC、非*烷总烃、颗粒物应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后依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 (略) 距离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