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作出的太原东 (略) 通风系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文件名称:关于太原东 (略) 通风系统改造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 批 文 号:清审环评〔2024〕02号
审 批 时 间:2024年5月30日
审批文件全文
清审环评〔2024〕02号
关于太原东 (略) 通风系统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太原东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太原东 (略) 通风系统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批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对《报告表》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本项 (略) 清徐县马峪乡枣坪村西南侧0.14km处,在李家楼煤业现有风井场地的基础上进行改建,主要新掘一口回风立井,将原有的回风立井改造为专用进风井,新 (略) 、回风立井通风机房配电室、通风设备、采暖供热,保留现有瓦斯抽采泵站,其他公辅设施均依托场地现有。项目总投资7255.*元,环保投资20.*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清徐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月4日出具了《关于太原东 (略) 通风系统技改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原则同意本项目通过用地预审,在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同意实施建设。
二、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做好污染预防和控制工作:
1、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和并环发[2010]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保护管理的通知》等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规定的“6个100%”,即:1、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2、物料堆放100%覆盖;3、出入车辆100%冲洗;4、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5、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6、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土方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水雾降尘,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定时洒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遇有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同时在作业处 (略) ,切实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营地食堂设置1个灶头,采用电灶,并加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2.0mg/m3标准限值。
3、施工期针对井下排水要设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用水和场地洒水等,不外排。生活污水及粪便流至室外化粪池内,再由吸粪车定期运至李家楼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弃渣优先用于场地平整,剩余弃土和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区域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同一处理。
4、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排放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5、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收集后,重力流至室外化粪池内,再由吸粪车定期运至李家楼煤矿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略) 洒水、绿化等,不外排,同时建立污水转运处置台账备查。
6、项目要选用低噪声的热风机组、防爆对旋轴流风机等,并置于室内安装,设置减震垫,厂界四周噪声均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枣坪村)昼夜噪声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要求。
7、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按照地下水分区防渗要求进行防渗,并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土壤进行清理及合规处置。施工结束后临时施工占地采取土地平整、植被恢复等方式恢复原貌。
三、严格按照《环评》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本项目在环保申请过程中如有瞒报、假报情形,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四、本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你单位在收到本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将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
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