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省级经 (略) 智能箱包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省级经 (略) 智能箱包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项目编码:2411-*-04-01-*)建设, (略) 基础设施, (略) 生产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坂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坂东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400亩,主要包括闽清县省级经 (略) 智能箱包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2个子项目。其中:
(一)智能箱包产业园,包 (略) 和配套公 (略) 。建设内容包括箱包研发中心、智慧物流中心、文体配套设施、园区服务中心。
(二)园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包 (略) , (略) 安全防护设施,电力杆线迁移,排洪沟提升改造,地下排水管道提升改造,消防管道铺设, (略) 提升改造,新建2个智慧停车场,新增停车位约500个,配建新能源充电桩50个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90.*元,预备费4248.*元,建设期利息1998.*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 (略) 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605.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 (略)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