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规资源准函〔2023〕5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东丽区2022年第十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函》(东丽政函〔2022〕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华明街北坨村、南坨村集体农用地4.21562公顷(全部为耕地)、未利用地2.7156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同意征收华明街北坨村、南坨村集体土地6.93122公顷,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08人,采取社保和货币等方式进行安置。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工业用地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