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略)
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t
建设单位:青岛 (略)
编制单位:青岛 (略)
2023年5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陈文强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陈文强
项目负责人:张如鹏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编制单位: | 青岛 (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邮编: | * | 邮编: | * |
地址: | (略) 同和街道办镇(街办)常州路/街9号 | 地址: | (略) 同和街道办镇(街办)常州路/街9号 |
表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加油站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青岛 (略)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 ||||
建设地点 | (略) 同和街道办镇(街办)常州路/街9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汽油、柴油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供应汽油450吨/年,柴油150吨/年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供应汽油450吨/年,柴油150吨/年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2023年3月 | 开工建设时间 | - | ||
调试时间 | -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 2023月5月26日-7日 | ||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 山东 (略)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
投资总概算 | 3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0万元 | 比例 | 6.7% |
实际总概算 | 3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20万元 | 比例 | 6.7%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12.24修订发布,2022.6.5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6、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0); 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8、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9、环办[2015]113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14、《青岛 (略)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3); 15、《青岛 (略)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青环审(平度)[2023]56号),2023年4月24日。 | ||||
附件 | 附图1:地理位置图;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负荷证明; 附件4:验收监测委托协议; 附件5:检测报告; 附件6: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附件7:应急预案备案表。 |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1、有组织VOCs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要求;加油站厂界VOCs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 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
表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2.1工程建设内容 2.1.1项目情况 青岛 (略) 成立于2021年10月13日,法人代表陈文强。其中原 (略) 经营时的5个30m3储油罐、油气回收装置、站房、办公室等一起转租给青岛 (略) ,加油机为青岛 (略) 新建。 青岛 (略) (略) 同和街道办镇(街办)常州路/街9号,具体地理位置位于东经119度57分1.89秒,北纬37度43分17.868秒,西侧 (略) 道, (略) 道可通向青新高速,南侧1200米处为青新高速收费站,北侧临近096乡道。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为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6.7%。项目新建加油站1座,包括站房、办公室、油罐区等构筑物。年销售汽油450吨、柴油150吨。 山东 (略) 受企业委托,于2023年3月编制完成《青岛 (略)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4月24日对该项目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青环审(平度)[2023]56号)。 企业由于运营需要并且大部分设备依托原有出租方,所以于2022年8月13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MA953ATG77001X。 我公司委托山东 (略) 和 (略) ,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山东 (略) 于2023年5月6日-5月7日,进行了油气回收现场监测, (略) 于2023年5月12日-5月13日,进行了噪声现场监测。我公司根据监测和检查的结果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 2.1.2项目地理位置 项 (略) 同和街道办镇(街办)常州路/街9号。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 青岛 (略) 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2-1。 表2-1项目组成一览表
2.1.4主要设备 本项目设备具体情况见表2-2。 表2-2环评与实际情况主要设备对比一览表
2.1.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 工作制度:全厂实行三班24小时工作制,年生产时间365天,全年运行8760h时。 | ||||||||||||||||||||||||||||||||||||||||||||||||||||||||||||||||||||||||||||||||||||||||||||||||||||||||||||||||||||||||||||||||||||||||||||||||||||||||||
2.2原辅材料周转及水平衡: 2.2.1原材料周转 本项目原材料主要是汽油、柴油。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2-3。 表2-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2.2.2项目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系统提供,本项目不建设洗车房,无洗车用水,不建设厨房和食堂,无厨房用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10人,生活年用水量为18.25m3/a。 (2)排水 厂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沿厂区道路两侧敷设雨水管道排放,汇入雨水管网。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6m3/a。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防渗处理)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
2.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3.1生产工艺流程: 图2-2汽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3柴油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2.3.2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加油工艺流程主要包括卸油、加油、油气回收处理三部分。 (1)卸油:加油站油品来自汽车罐车,罐车进站后熄火,车轮垫上防滑块,防 止溜车,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进行静电接地,待罐车静置15min后打开油罐车 口盖,接好卸油管,使接头接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油品经密闭卸油口卸入对应的油罐内储存。卸油完毕,关闭罐车卸油阀门,拆除卸油管,锁好卸油口,收回 静电接地线。油罐设有液位仪检测油罐液位,液位超过设定值后,发出报警信号。 (2)加油:加油采用加油机装设自吸泵的配套加油工艺。加油车辆到达加油位 置后,停车熄火,开启油箱,加油员在加油机上预置加油数量,经确认油品无误后, 提枪加油,油品经泵进入加油枪然后注入汽车油箱内。 (3)油气回收 由于柴油闪点较高、挥发性比汽油要低,因此在柴油卸车、加油过程中无需装配油气回收装置,所产生的油气废气可直接无组织排放。由于汽油等轻质油品在加油站卸油、储存、油枪加油使用过程中非常容易挥发,从而产生十分严重的油品蒸发损耗。根据《储油罐、加油站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验收检测技术规范》油气回收要求针对汽油加油站,项目设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利用油气回收装置可以改善工艺流程提高回收利用率,使该套工艺环保清洁,同时增加效益。按实际情况进行三次油气回收进行。 ①一次油气回收 一次油气回收系统的基本原理:当汽油油罐车内的汽油油品通过卸油管卸入对应品号的埋地汽油罐时,罐内液位上升,受到挤压的油气通过回气管进入汽油油罐车内,从而实现卸油过程的油气回收。该系统由油罐车、卸油口、卸油管、回气管、快速接头及闷盖、静电接地报警仪、阀门、管件等组成。油罐已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 ②二次油气回收 二次油气回收系统的基本原理:在加油枪给车辆加注汽油时,同时运行的真空泵产生负压,按照回收比例,通过油气回收加油枪、同轴软胶管、油气分离接头和油气回收管线将加油过程中车辆油箱内挥发的油气进行收集,从而实现加油过程的油气回收。该系统由油气回收加油枪、真空泵、同轴软胶管、拉断阀、油气分离接头、油气回收管线、仪表、阀门、管件等组成。 ③三次油气回收 三次油气回收(即储油油气回收):储罐和通气管之间设置的油气处置措施, 对储罐内呼出的油气进行处理,本项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采用的工艺为“冷凝+吸附 法”。 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卸油段废气(大呼吸)、储油废气(小呼吸)、 加油作业废气、汽车尾气等。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 本项目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油泵等机械动力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进出加油站的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罐产生的废油、油渣、含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油渣以及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加油站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根据《国 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属于豁免类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情况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3.1主要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3.1.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段废气(大呼吸)、储油废气(小呼吸)、 加油作业废气、汽车尾气等。 ①汽油卸油段废气(大呼吸)、储油废气(小呼吸)、加油作 业废气经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处理(冷凝+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m油气回收排气口外排; ②汽车进出油站产生的汽车尾气无组织外排。 3.1.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环卫部门清运。 3.1.3噪声 本项目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油泵等机械动力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进出加油站的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3.1.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罐产生的废油、油渣、含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油渣(废油油渣共计0.3t/a)以及废活性炭(0.038t/a),均属于危险废物, (略) 舒达 (略) 进行处置。加油站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属于豁免类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2项目变更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建设情况一致,未发生变化。 |
表四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环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选址可行;在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的情况下,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 废水、噪声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 风险可接受。综上,从环境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4.2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4-1。 表4-1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4.3环保投资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6.7%。 |
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5.1监测仪器及监测分析方法 (1)废气及噪声监测仪器及监测方法 废气及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主要仪器见下表所示。 表5-1废气及噪声监测分析方法及主要仪器一览表
5.2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有关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保存、分析等。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全程进行质量控制。 (2)参加本项目检测人员均持证上岗,检测仪器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3)废气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仪器经过计量部门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监测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监测前已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了校验和校准。监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的要求进行,设施全过程质量保证。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4)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中有关规定进行。具体要求是:监测时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声级计;声级计在测定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 监测分析方法均采用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标准测试方法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或推荐)分析方法进行。 (1)废气监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 (2)监测仪器均经过计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综合大气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进行校准,在测试时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 验收监测废气质控数据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5-2运输空白
表5-3实验室空白
表5-4实验室平行
5.4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噪声监测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有关规定进行;测量仪器和声校准器均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测量前后在测量的环境中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监测前后仪器的灵敏度偏差小于0.5dB;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噪声仪器校验表见下表。 表5-5噪声仪器校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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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验收监测内容
验收监测内容: 对项目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环保设施运转情况分析,确定本次验收主要监测内容为大气以及厂界噪声。 本次废气监测主要是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油气排放浓度、密闭点位油气泄漏。 废气排放的监测内容、点位及频次见表6-1。 表6-1废气监测方案
6.1.2废气监测分析仪器和方法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2。 表6-2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6.2噪声排放监测 6.2.1厂界噪声监测方案 噪声监测内容、点位及频次见表6-5。 表6-5噪声监测方案
6.3.2厂界噪声监测分析仪器和方法 厂界噪声监测分析方法见表6-6。 表6-6厂界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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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表7-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均在75%以上,且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稳定以及环保设备运行的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监测工况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 |||||||||||||||||||||||||||||||||||||||||||||||||||||||||||||||||||||||||||||||||||||||||||||||||||||||||||||||||||||||||||||||||||||||||||||||||||||||||||||||||||||||||||||||||||||||||||||||||||||||||||||||||||||||||||||||||||||||||||||||||||||||||||||||||||||||||||||||||||||||||||||||||||||||||||||||||||||||||||||||||||||||||||||||||||||||||||||||||||||||||||||||||||||||||||||||||||||||||||||||||||||||||||||||||||||||||||||||||||||||||||||||||||||||||||||||||||||||||||||||||||||||||||||||||||||||||||||||||||||||||||||||||||||||||||||||||||||||||||||||||||||||||||||||||||||||||||||||||||||||||||||||||||||||||||||||||||||||||||||||||||||||||||||||||||||||||||||||||||||||||||||||||||||||||||||||||||||||||||||||||||||||||||||||||||||||||||||||||||||||||||||||||||||||||||||||||||||||||||||||||||||||||||||||||||||||||||||||||||||||||||||||||||||||||||||||||||||||||||||||||||||||||||||||||||||||||||||||||||||||||||||||||||||||||||||||||||||||||||||||||||||||||||||||||||||||||||||||||||||||
7.2验收监测结果: 7.2.1废气检测结果 表1密闭性检测结果
表2液阻检测结果
表3气液比检测结果
表4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检测结果
表5-1无组织油气排放浓度检测结果
表5-2无组织油气排放浓度检测结果
表5-3无组织油气排放浓度检测结果
表6-1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
表6-2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
由表可知,监测期间有组织非*烷总烃最大值是5.50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要求;加油站厂界非*烷总烃最大值是3.32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烷总烃日均最大值4.0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7.2.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 表7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单位:dB(A)
验收监测期间,临常州路路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八环保管理检查结果
8.1环保机构设置、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及人员负责分工 公司制定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设立了安全环保管理室, (略) 环境保护工作。 8.2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针对营运期可能存在的风险,项目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根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略) 生产实际编制了《青岛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09-L。 |
表九验收监测结论
9.1验收工况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均在75%以上,且环境保护设备正常运行,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稳定以及环保设备运行的要求。因此,本次验收监测工况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据。 9.2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结论 本项目落实了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对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效果基本良好。 9.3大气污染物监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段废气(大呼吸)、储油废气(小呼吸)、 加油作业废气、汽车尾气等。 ①汽油卸油段废气(大呼吸)、储油废气(小呼吸)、加油作 业废气经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处理(冷凝+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m油气回收排气口外排; ②汽车进出油站产生的汽车尾气无组织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非*烷总烃最大值是5.50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标准要求;加油站厂界非*烷总烃最大值是3.32mg/m3,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烷总烃最大值4.0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9.4厂界噪声监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油泵等机械动力设备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进出加油站的汽车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临常州路路一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广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9.6固体废物处理情况调查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清罐产生的废油、油渣、含油废物(沾油抹布和手套),三次油气回收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油渣(废油油渣共计0.3t/a)以及废活性炭(0.038t/a),均属于危险废物, (略) 舒达 (略) 进行处置。加油站营运过程中会产生含油废物(废抹布和手套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属于豁免类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9.7总量调查结论 9.8总结论 根据本次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有关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外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可通过环保验收。 |
表十t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青岛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同和街道办镇(街办)常州路/街9号 | ||||||||||||||
行业类别 (分类管理名录) | 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性质 | R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东经119°57′1.98″, 北纬36°43′17.868″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供应汽油450吨/年,柴油150吨/年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供应汽油450吨/年,柴油150吨/年 | 环评单位 | 山东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审批文号 | (青环审(平度)[2023]56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MA953ATG77001X | |||||||||||||
验收单位 | 青岛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山东 (略) 和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75%以上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6.7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所占比例(%) | 6.7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万元) | 10 | 噪声治理(万元) | 3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7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 | 其他(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间 | 8760h | |||||||||||||||
运营单位 | 青岛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953ATG77 | 验收时间 | 2023.5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 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二氧化硫 | ||||||||||||||||||
挥发性有机物 | 3.32mg/m3 | 4.0mg/m3 | ||||||||||||||||
工业粉尘 | ||||||||||||||||||
氮氧化物 | ||||||||||||||||||
工业固体废物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附图1:地理位置图
比例尺1:*
附图2:厂区平面布置图
比例尺1:400
附件1:环评批复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负荷证明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统计表
日期 | 产品 | 设计产量 | 实际量 | 负荷 |
2023.5.6 | 汽油 | 1.23吨/天 | 1吨/天 | 81.3% |
柴油 | 0.41吨/天 | 0.35吨/天 | 85.4% | |
2023.5.7 | 汽油 | 1.2吨/天 | 1.1吨/天 | 88.8% |
柴油 | 0.4吨/天 | 0.4吨/天 | 97.6% | |
2023.5.12 | 汽油 | 1.2吨/天 | 1.05吨/天 | 87.5 |
柴油 | 0.4吨/天 | 0.4吨/天 | 97.6% | |
2023.5.13 | 汽油 | 1.2吨/天 | 1.1吨/天 | 80.4% |
柴油 | 0.4吨/天 | 0.35吨/天 | 85.4% |
附件4:验收监测委托协议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
检测委托书
山东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青岛 (略) 加油站项目”已经建成并运行,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特委托贵单位承担该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望尽快开展工作。
t
青岛 (略)
2023年5月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
检测委托书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青岛 (略) 加油站项目”已经建成并运行,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特委托贵单位承担该项目竣工验收检测工作,望尽快开展工作。
t
青岛 (略)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