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补充征集中巴、大巴车辆租赁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巴、大巴车辆租赁服务
二、服务内容
(略) 行政区域内(我方指定地点),中巴、大巴车辆租赁服务。
三、服务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并具有完整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运营管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诚信经营的良好记录;
5.申报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受到其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以及未因违法经营受到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以本项目申报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惠州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报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能够提供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巴、大巴车辆:
(1)车辆必须满足国家安全强制性规定、符合年审检验要求、符合客运运营资质要求;
(2)车辆年限不超过6年;
(3)车辆无破损,干净整洁,空调正常,安全带完好;
(4)能够按要求提供准时准点的服务;
(5)提供的车辆需购买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必须每个座位投保,最高保额不少于40万元);
(6)提供驾驶服务,驾驶员为持A1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上岗人员。行车期间不饮酒、不疲劳驾驶。
四、有关要求及程序安排
(一)公告期限:本采购公告自2023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止。
(二)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报价表(原件),所报单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含其他费用以及一切税费,不接受联合报价。报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一致;
3.声明函(原件);
4.驾驶员A1类驾驶证、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道路运输许可证书、车辆行驶证(含车辆照片)、车辆保险、车辆年审复印件;
6.中国信用网、广东信用网信用报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字迹和图片要清晰,均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材料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17:00。
由报名单位委托人现场提交密封申报材料(一式*份),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书原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等材料。
联系地址: (略) 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1305室。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752-*。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1.报价表.docx
2.声明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