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 (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施工 外电工程施工 标段
招标公告变更(1)
致:各投标人
现将天府新区 (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施工 外电工程施工 (略) 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天府新区 (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施工 外电工程施工 (略) 中第3.1.2 条款“须具有 (略) (略) 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 * 级及以上许可证 ;”以及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质要求的内容均变更为“须具有 (略) (略) 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 * 级及以上许可证”。
(略) 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其余事项均不作变更。
招 标 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