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 (略) 《 (略) 上部 (略) (略) 运输证进行注销的申请》。该公司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部分车辆存在以下问题: (略) 约车动态监控设备长期离线未整改, (略) 约车辆使用性质异常,三是无法联系相关驾驶员,平台无法落实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因此,为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该公司特申请撤销66辆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是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撤 (略) 约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被撤销的车辆不 (略) 运输经营活动。请持证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政务中心交通窗口,逾期或拒绝交回上述证件的,上述证件将自动注销。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 (略) 交通委员会提出。
(略) 交通委员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