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的决定。为了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2022年9月6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4-* *
地址:四川省雷波县锦城镇锦屏大厦2楼环保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G4216线宜 (略) XJ6项目部碎石加工 场项目 | 雷波县柑子乡大湾村 | 四川诚州 (略) | 四川天和 (略) | 项目作为G4216线宜 (略) XJ6合同段施工期的临时附属配套工程,主要由生产车间和成品堆场等组成,生产车间内设一条碎石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达到*吨/年的机制砂石加工能力。 | 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以及运输噪声。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夜间不生产、合理布置平面、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运输噪声通过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治理。 地表水环境:项目场区实施雨污分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经1个5m3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土地施肥;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管道收集后接入1个三级沉淀池(300m3),上清液进入1个清水池(300m3),最终回用于生产。 地下水:项目营运期场区进行分区防渗。简单防渗区域主要为成品堆场;一般防渗区域为生产车间及各类池体。 环境空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来自装卸粉尘、碎石加工粉尘、给料机及输送带输送粉尘、成品堆场扬尘、道路粉尘以及燃油尾气。 ①装卸粉尘:要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装卸机械,并在装卸点洒水降尘。 ②碎石加工、给料机及输送带粉尘:砂石加工生产线设置在全封闭彩钢厂房内,采用湿法破碎(已在给料机、振动筛处设喷淋设施)加工,在生产车间顶棚设置喷雾装置(按照每3m的距离设置一个喷雾装置,本项目砂石加工区四至周长约120m,需设置40个喷头)。 ③成品堆场扬尘:成品堆场设置三面2m高的混凝土围栏+顶棚,并设置喷雾装置(需设置8个喷头)。 (略) 扬尘: (略) 面硬化处理,定期洒水,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在厂区出口处设置洗车槽1个(3m*6m*1.2m)对车辆轮胎进行冲洗。 固体废物: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及洗车槽泥砂、废机油及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运至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沉淀池及洗车槽污泥:池底含泥较高的底泥水用泵泵入带式压滤机,压滤后的污泥运至XJ6合同段弃渣场处置。 废机油:暂存于XJ6合同段危废暂存间,定期由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