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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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在招标公告中其他补充说明增加1、项目总投资为*万元;本项目的合同估算价为*.00元。2、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黄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黄平县县城;电话:0855-*。3、本项目的审批文件详见附件。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此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