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县领导关于《霞浦县海 (略) 关于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及资金需求方案的请示》(霞海渔〔2024〕61号)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海参产业,拟实施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由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合作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2024年1月1日之前在本 (略) 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渔业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等。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或注册后)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一)海参养殖试验项目。
1.项目内容:①内海海域:在内海海域 (略) 箱养殖或其他新型养殖模式试验;②外海海域:在三沙、下浒、北壁等外海 (略) 箱养殖、网箱吊笼养殖、伐式吊笼养殖或其他新型养殖模式试验。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对内海海域1个项目、外海海域2个项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元,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4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海参苗种、新设备等设施和渔药、渔饲料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在霞浦县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水产企业、合作社等。
(二)海参病害防控研究。
1.项目内容:在沙江镇、溪南镇、下浒镇、北壁乡各选取2个点位(点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开展海参病害防控研究,采购试验所需相关设备、药剂等,定期采集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实时跟踪病害情况并提出对应防控措施。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对1个海参病害防控研究项目予以补助,补助金额*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相关海参样品、实验设备、试剂耗材等;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检测分析费用;采样车船租赁费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福 (略) 所、高校等科研单位。
三、 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封面:“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申报单位填写的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本通知及附件表格格式可在霞浦县 (略) 站http://**)下载;
5、申报海参养殖试验项目的单位应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海域使用权证书》,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合同;
6、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7、企业征信材料;
8、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审核批复:县 (略) 、 (略)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四、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 (略) (略) 提出验收申请,由县 (略) (略) 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补助。
联系方式:
霞浦县海 (略) :卢艳娜,0593-*
霞 (略) :林忠,0593-*
附件: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霞浦县海 (略) 霞 (略)
2024年9月26日????
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县领导关于《霞浦县海 (略) 关于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计划及资金需求方案的请示》(霞海渔〔2024〕61号)的批示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县海参产业,拟实施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由霞浦县海洋渔业发展中心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遴选项目合作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2024年1月1日之前在本 (略) 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渔业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合作社等。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或注册后)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一)海参养殖试验项目。
1.项目内容:①内海海域:在内海海域 (略) 箱养殖或其他新型养殖模式试验;②外海海域:在三沙、下浒、北壁等外海 (略) 箱养殖、网箱吊笼养殖、伐式吊笼养殖或其他新型养殖模式试验。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对内海海域1个项目、外海海域2个项目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元,补助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4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海参苗种、新设备等设施和渔药、渔饲料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在霞浦县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的水产企业、合作社等。
(二)海参病害防控研究。
1.项目内容:在沙江镇、溪南镇、下浒镇、北壁乡各选取2个点位(点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开展海参病害防控研究,采购试验所需相关设备、药剂等,定期采集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进行检测分析,实时跟踪病害情况并提出对应防控措施。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择优对1个海参病害防控研究项目予以补助,补助金额*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相关海参样品、实验设备、试剂耗材等;海参样品及水质样品检测分析费用;采样车船租赁费等。
4.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为福 (略) 所、高校等科研单位。
三、 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封面:“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申报单位填写的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见附件),(本通知及附件表格格式可在霞浦县 (略) 站http://**)下载;
5、申报海参养殖试验项目的单位应提供《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海域使用权证书》,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和规范合同;
6、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7、企业征信材料;
8、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审核批复:县 (略) 、 (略)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四、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 (略) (略) 提出验收申请,由县 (略) (略) 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补助。
联系方式:
霞浦县海 (略) :卢艳娜,0593-*
霞 (略) :林忠,0593-*
附件:霞浦县海参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请表
霞浦县海 (略) 霞 (略)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