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淮河淮滨至三河尖航道提升工程(阜南境)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阜南县政务服务企业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阜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安徽阜南经开区阜南县政务服务企业服务中心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淮河淮滨至三河尖航道提升工程(阜南境) | 报告书 | 阜南县境内淮河段 | 阜南县交通运输局 | 河南省豫启 (略) | 项目为淮河航道提升工程,由现状的四级航道升级改造为三级航道,起点为固始与淮滨分界,终点为三河尖镇史灌河入淮河口,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全长约58.56km;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和环保工程。 | 1、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生态监测、生态恢复和补偿措施。严禁将各类废水、废液、废渣排入淮河水体。 2、采取施工场界规范设置围挡、场地周边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冒黑烟等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施工现场严禁焚烧沥青、塑料、油毡、橡胶、垃圾等各类物品;启动Ⅲ级(黄色)预警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土方挖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 3、施工期采取优化疏浚施工工艺、选用高效、环保机械、设置施工区围隔、枯水期施工、分边分段作业、避开取水口和取水时间施工、施工期间进行跟踪监测、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等有效措施。 施工船舶产生的污水分类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得随意排放。运营期船舶产生的污水分类收集至船舶污水专用储存装置内,定期送至资质单位委托其处理。 4、合理安排施工时 (略) 线,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措施,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运输车辆经过环境敏感区应采取控制车速、鸣笛等措施,减少 (略) 两侧居民影响,适时开展噪声监测。运营期加强船舶管理,在临近敏感目标处设置限速、禁鸣等警示标志,合理设置航标位置。对航道沿线噪声敏感目标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和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降噪、减噪措施。 5、施工期污泥通过密闭车辆输送至抛泥区;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及时处理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并尽量综合利用。运营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弃土、弃渣、生活垃圾应严格按规定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倾倒,禁止在河道岸堤堆放垃圾和其它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