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盐城 (略) 盐城亭湖区黄尖镇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等9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10日(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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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项目汇总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 (略) | 盐城亭湖区黄尖镇50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 本项目利用当地水产养殖的自然条件,采取渔光互补的新型开发方式,即上层用于光伏发电、下层用于水产养殖。该项目工程直流装机容量为52.85MWp,交流侧额定容量44.1MW,共安装550Wp的光伏单晶硅组件96096块,300kW的逆变器154台、3150kVA箱变14台,110kV主变进线开关柜1面、无功补偿装置1套、接地变1台、110kV主变1台和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同时项目按照额定容量10%/2h配置1套储能系统,储能系统的容量为5MW/10MWh,主要用于系统黑启动、平抑光伏功率波动以及应急电源功能。总投资21113.06万元。 | 无 | 1、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周围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因项目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施工结束后应予以修复。 2、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冲洗、出入车辆轮胎冲洗等,不外排。 3、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采用施工围挡、物料合理堆放、规范运输管理等防治措施,施工场地粉尘达到《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 4437-2022)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限值要求;营运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5、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6、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2 | (略) | (略) (略) 区港区 (略) 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00m,主要运输黄砂、石子、水泥、粉煤灰等散货,年吞吐量42万吨;总投资5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船舶含油污水到港后转移至含油污水接收桶, (略) (略) 处置;船舶生活污水靠港后排入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与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产,不外排。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 2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码头前方作业区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3 |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210m,主要运输黄砂、石子、水泥、粉煤灰等散货,年吞吐量38万吨;总投资6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项目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收集 (略) (略) 处置。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 2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码头前方作业区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4 |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71m,主要运输粉煤灰等散货,年吞吐量13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项目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不外排;船员生活污水靠港后排入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与现有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收集 (略) (略) 处置。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厂内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 2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码头前方作业区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5 | 盐 (略) | (略) (略) 区港区盐 (略) 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12m,主要运输黄砂、石子、石块、水泥等散货,年吞吐量36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码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系统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用于码头洒水抑尘、喷淋等,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收集 (略) (略) 处置。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码头前方作业区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6 | 江苏 (略) | (略) (略) (略) 亭湖区盐东镇金石源新材料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20m,主要运输粉煤灰、矿粉和石膏等散货,年吞吐量50万吨;总投资3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项目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喷淋及冲洗,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收集 (略) (略) 处置。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码头前方作业区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7 | (略) (略) | (略) (略) (略) (略) 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20m,主要运输粉煤灰等散货,年吞吐量5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项目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生产,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收集 (略) (略) 处置。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SO2、NOx、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东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3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8 | (略) 亭湖区盐东镇 (略) | (略) (略) 区港区盐城 (略) 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60m,主要运输农产品、黄砂、石子等散货,年吞吐量30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项目码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系统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用于码头洒水抑尘、喷淋等,不外排;船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拖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船舶产生的舱底油污水到港后转移至码头设置的油污水接收装置, (略) (略) 处置。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SO2、NOx、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码头前方作业区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
9 | 盐城创 (略) | (略) (略) 内港区盐城创 (略) 码头项目 | 本项目布置1个300吨级泊位,占用岸线长度122m,主要运输黄砂、石子、水泥等散货,年吞吐量60万吨;总投资1000万元。 | 无 | 1、你公司应按照“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布设厂区污水管网。项目码头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系统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用于码头洒水抑尘、喷淋等,不外排;船员生活污水靠港后排入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与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转运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接管至盐东镇污水处理厂;船舶含油污水经船舶含油污水接收桶收集 (略) (略) 处置。 2、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到港船舶采用岸电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颗粒物、SO2、NOx、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 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船舶废气排放执行《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GB15097-2016)。 3、你公司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码头前方作业区一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 4、你公司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渗措施。 5、你公司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各类委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其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等要求,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