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将《〈龙门县龙潭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予以公示。
规划具体内容可在调整地块现场公示栏和龙潭镇人民政府公示栏、网站(网址:http://**)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镇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 (略) 龙门县龙潭镇X222县道北100米
联系人:茹勇华,联系电话:0752-*
邮箱:*@*ttp://**
龙门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1日
附:
附图:《〈龙门县龙潭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草案)》*.pdf
附件:《〈龙门县龙潭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