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龙港镇柿元村河道景观提质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沁水县龙港镇柿元村河道景观提质改造工程
1.2采购人:沁水县龙港镇柿元村民委员会
1.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沁水县龙港镇柿元村河道景观提质改造工程。
1.6建设地点位于沁水县龙港镇柿元村。
1.7主要工程内容:柿元村广场硬化、竹木铺装、天然板汀步石、堤坝叠水、驳岸置石、叠石台阶、过水路面、挡土墙、土方、绿化、配套照明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计划工期:20天
2.3建设地点:沁水县龙港镇柿元村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应提供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执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信誉要求:报价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
(3)人员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以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证书为准)、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或造价师(以上岗证为准)等资格证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询比采购活动;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6月0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北京时间,下同), (略) 城区文昌东街1673号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6月6日15时00分, (略) 城区文昌东街1673号支点二楼山西 (略)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略) 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沁水县龙港镇柿元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山西 (略)
地 址: (略) 城区文昌东街1673号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