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房山区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房山区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12月17日 18:3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 (略) (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 (略) (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预算金额 | ¥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房山区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房山区拱辰北大街*2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思学,*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杜工 *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doc |
项目概况
房山区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X-2023-106
项目名称:房山区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房山区司法局基础环境提供运维保障,包括:重大会议保障服务、机房环境运维服务、网络系统运维服务、终端运维服务、视频会议系统运维、会议室音视频运维、核心网络设备运行维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 (略) (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8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 (略) (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
2、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政策。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房山区司法局
地址: (略) 房山区拱辰北大街*29号
联系方式:王思学,*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 (略)
地 址: (略) 房山区阎村镇炒米店村多福居阎村店后红色小楼三层
联系方式:杜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