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相关要求,现将《拜城县创清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拜城县 (略)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公示内容:拜城县 (略) 废水总排口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比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