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略) 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向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TKX2023-B-048)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发布来源: (略) 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TKX2023-B-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向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12-1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依据《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及参保登记经办业务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3年12月19日16时至12月31日24时,暂停办理用人单位及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涉及基本养老、工伤、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及查询服务。 故将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中(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客观分第2项更正为: 项目负责人评价: 项目负责人1名: ①提供项目负责人本人身份证; ②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为投标人本单 (略) ),外地投标人可提供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承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制; 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①+②或①+③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齐全得2分,提供不齐全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承诺书应如实编制。采购人有权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要求供应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经发现供应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成交资格并有权上报财政管理部门,供应商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更正日期:2023-12-21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7日 14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河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机关 地 址:河东区卫国道133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宇通可信 (略) 地 址: (略) 北辰区北辰大厦5-2105室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珂 电 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宇通可信 (略) 2023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