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视创产业园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合新经投资〔2023〕149号
1.4招标人:合肥 (略)
1.5项目业主:合肥 (略)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WZ*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XWZ*
2.5招标项目地点:合肥新站高新 (略) (略) 交口东南地块
2.6招标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6.6亩(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高层厂房、多层厂房、配套设施及地下车库等。包含单体工程的土建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设备工程,室外配套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道路、景观及设施安装工程等。
2.7项目概算总投资:*.*元。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2.9招标范围: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包含且不限于:混凝土原材及相关检验、钢筋原材及钢筋连接相关检验、预拌砂浆相关检验、幕墙工程相关检验、防水材料相关检验、地基基础工程相关检验、砌体材料相关检验、装饰装修材料相关检验、保温节能材料相关检验、水电材料相关检验、室内环境相关检验、工程实体检测、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防雷、基础监测等;道排检测:道路压实度、沥青混合料、路面强度厚度、排水管、纹管、检查井盖、水篦、路沿石、检查井模块、沥青混合料、路面强度厚度等、防雷检测、沉降观测、塑胶跑道检测(如有)、环保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其他检测、人防主体结构检测(满足人防办检测要求)及与工程实施及验收有关的所有检测;当工程移交后,质保期内,接收方或使用方对工程质量提出质疑,中标人需进行检测及鉴定。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元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须同时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检测费金额不少于*元的工业建筑工程第三方检测业绩(不包括施工单位自检项目)。
注:工业建筑工程是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独立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变电所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等。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23日10:30。
4.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3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4年5月23日10时30分。
8.2开标地点:
?肥市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 (略)
地址: (略) 新 (略)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邮编:*
联系人:姚华庭
电话:0551-*
11.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 (略)
地址: (略) 新 (略)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邮编:*
联系人:孙海洋
电话:0551-*
11.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略) 滨 (略) 2588号
电话:0551-*、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采用
0天0小时31分27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4-30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4-300天0小时18分
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XW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30日
开标日期:2024年5月23日
芯视界一期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工大工程 (略)
地址:肥东县撮镇镇新安 (略) 西侧工大建科楼
投标费率:50.00%(大写:百分之**点零零)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 (略)
地址: (略) 新 (略) 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姚华庭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 (略)
地址: (略) 新站高 (略) (略) 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孙海洋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新站高 (略) (略) 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联系人:孙海洋,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 (略) 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 (略)
2024年5月24日
0天11小时31分5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5-23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5-240天11小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