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包 (略) 一批库存废旧资产转让。本次挂牌价格为挂牌资产含税价格总价;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资产照片仅供参考。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资产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本次标的转让后,资产转让方按 (略) 要求提供发票。 4、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最低收费500元。 5、竞买成功的受让方负责提货包括且不限于现场装卸、拆除、运输的所有费用,在提货完成后对现场进行清理,本次转让标的涉及到部分物资需受让方自行拆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入场前需按照转让方规定办理各项相关方入场前的安全、保卫等手续。 6、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略) 置标的。 8、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9、受让方受让标的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放弃交易的,转让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参与转让方今后所有挂牌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