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拟对江油 (略) (略) 综合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略) 永平河龙宫寺桥至马鞍桥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综合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略) 永平河龙宫寺桥至马鞍桥防洪治理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永胜镇
三、建设单位:江油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 (略)
五、项目概况:
工程河道治理综合长度5.3km,其中永平河干流长2.9km,向家沟支流2.4km。工程新建堤防3.7169km,整治堤防0.45km,河道疏浚轴线长度2km。
项目总投资3825.*元,环保投资415.*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已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施工产生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存在部分不足,须及时完成弃渣场配套的挡土墙、排水沟、沉淀池等,雨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同时,针对住户投诉的水体浑浊的情况,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围堰的建设、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材料、土石方等入河造成水体污染。及时修建弃渣场的挡墙及排水沟,并对不立即使用的砂石以及弃方采用防雨布遮盖。
(二)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正常运行过程中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进行湿式作业、洒水降尘;对临时堆土进行遮盖;施工车辆清洗;密闭运输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控制等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布局,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学校、医院及居民区,并在敏感点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选择枯水期施工,并采取分段围堰,分段施工方式进行施工。产生的基坑排水拟通过潜水排污泵抽入沉淀池,沉淀之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 (略) 、场地洒水),多余部分排至永平河内。机械设备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车辆车轮冲洗过程中,循环使用,不外排。弃渣场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汇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中( (略) 、场地洒水),不外排。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产生的土石方按照“水保方案”及批复内容回填;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少量建筑垃圾清运至拟建弃渣场堆放;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统一收集至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对生态的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环境意识;优化施工时序,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施工,并按水保方案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植被恢复,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施工期须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降低施工期对外环境的影响,避免对地表水造成污染。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之列。同时,项目于2023年4月7 (略) 发展和改革局《 (略) 综合水利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2023〕116号),同意项目建设。并于2022年10月9 (略) 水利局关于《 (略) 永平河龙宫寺桥至马鞍桥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江水函〔2022〕70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 (略) 永胜镇,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 (略) 永平河龙宫寺桥至马鞍桥防洪治理工程用地套合生态红线图”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用地符合相关规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