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单位
(略) 秀屿 (略)
二、项目名称
《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 (略) 秀屿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项目的技术服务
三、项目依据和必要性
(略) 域环境安全, (略) 置突发环境事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依据有关预案编制指南或者编制修订框架指南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预案每三年至少修订一次”的规定,《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和《 (略) 秀屿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均拟组织进行修订。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
四、技术服务主要任务和主要工作内容
修订的《 (略)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 (略) 秀屿 (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开展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充 (略) (略) 实际情况, (略) (略) 人民政府及 (略) 在应对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环境安全。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案修编工作,具体包括修编目的、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专家评审及意见等内容,最终形成相应技术成果。
五、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
1.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编制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价。
六、报价须知和文件要求
(一)报价须知
1.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2.报价应包括交通工具及使用费、报告编写费、邮寄费、专家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二)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环境类工程师,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报价单(包含细目及总价)。
4.供应商满足本询价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 (略) 加盖单位公章。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17:00之前,将密封后的报价文件一式一份送至或 (略) (略) 笏 (略) 1333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黄丽婷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