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略) (略) 公司2023年-2025年车辆保险项目(二次)(项目编号:XNZB2023-0069-0036ZBC1)”已获批准,招 (略) (略)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为 (略) (略) 公司提供2023年-2025年车辆保险服务,2023年度预计92辆,车辆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车辆保险类别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损险不计免赔条款、车上责任险(含司机及乘客)、车责不计免赔条款、全车盗抢损失险、盗抢不计免赔条款、第三者商业责任险、三责险不计免赔条款、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要求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为10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含司机及乘客)按照5万元每座进行投保,座位数以行车证为准。因本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车辆增加或减少情况,若在实际投保过程中,有车辆新增或减少,合同金额按照增减变动后实际投保车辆确定。
2.2服务期:车辆保险根据车辆保险到期日分2023年-2025年度逐步实施。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限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投保车辆保险期限晚于年度服务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年度服务期限于最后一辆投保车辆保险到期日为准。
投保车辆保险期限到期后由中标单位承保,按照一个完整年度进行投保(例:云P12345上一年度车辆保险在2023年6月30日到期,到期后由中标单位承保下一年度车辆保险)。供应商一年一评价,中标人在招标人进行的年度供应商评议中被评价为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在服务期限内,如遇法律法规修改或招标人所属行业政策调整等情况,招标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后续服务。
2.3服务地点: (略) (略) 公司。
2.4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同时在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有健全的投保理赔服务机构和投保理赔服务系统,能及时提供相应服务需求。
2.5招标控制价:
机动车交强险控制价为:国家相关保险收费标准;
商业险综合保费控制价为:以国家相关保险收费标准为基准下浮28%。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 (略) 授权证明资料, (略) 只能有一家机构进行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备与本项目业务相应的业务经营资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2019年之后成立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表;其他组织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合法有效的缴税证明及企业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略) 提供成立以后三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3.8投标人信誉: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须提交其提交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的承诺。(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交廉政信用承诺书。(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行为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查询,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直接通过快捷搜索输入“行贿”+“单位名称”的方法进行查询,“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0年1月1日,截止日为本项目开标当天日期。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有行贿行为的将列入行业“黑名单”,采取严格禁入措施。
投标人信用信息良好,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进行查询,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5)投标 (略) 、 (略) (略) 公司、 (略) (略) 公司采取禁入措施或列入不良投标人的。
3.9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①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2020年至今)有严重违法或违约及其他失信、不良行为记录的。
②凡两家或以上单位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③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 (略) ; (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等投标人均不得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④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以自己的名义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每日9:00—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投标人代表持5.5条证明材料至 (略) 2602室现场获取;
②远程获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标人将5.5条相关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扫描传至指定邮箱(*@*q.com)后即可。
招标文件费用汇款信息:开户银行:中国 (略) 昆明白云路支行,户名: (略) ,账号:*83。
投标人可选择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即可。
5.4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5相关证明材料:
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② 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获取时提供);
④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获取时提供,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名称);
⑤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6楼 (略) 开标大厅。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公司
地址: (略) 古城区长水路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88-*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海源中路1088号和成国际A座2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1-*
质疑受理机构: (略) (略) 公司企管科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88-*
复审复核受理机构: (略) (略) 公司法规科(规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