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惠来县葵潭镇马沙溪碧道建设项目——美丽河道施工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1. 价格调整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主要材料单价按《惠来县2024年第二季度材料综合价格表》、《惠来县 2024年8月材料综合价格表》 ,人工单价按《惠来县2024年第二季度人工费调整系数表》计算;部分缺项主材参照广东省内 (略) 不含税信息 (略) 场询价综合确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现更正为: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根据定额动态人工调整系数及机械台班中的人工单价按揭标定函(2019)5号文件规定,调整系数为0.9;材料价格参照惠来县2024年11月份及2024年第三季度信息价进行调整,缺项部分材料价格优先参考 (略) 信息价,信息价缺 (略) 场价。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二、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 (略) 下载相关资料。
招标人:惠来县葵潭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