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沙镇溪镇集镇设施配套完善工程(二期)于2024年11月01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1月25日 08时00分 (略) 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秭归县 (略) | 宜昌 (略) | (略) | |
投标报价(元/%) | *.26 | *.06 | *.51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D*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5]* | (鄂)JZ安许证字[2009]* | (鄂)JZ安许证字[2014]*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郑辉,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建安B(2016)* | 杜建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鄂建安B(2017)*、鄂水安B*、鄂*、鄂*、鄂* | 杜海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鄂建安B(2023)*、鄂* |
技术负责人 | 张巍,其他、其他、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E*、*2984、鄂*、鄂建安B(2024)* | 杜兵,其他,E* | 王波,其他,E* | |
施工员 | 向伟,施工员,*0264 | 周立兵,施工员、劳务员,*0032、*0029 | 王兰亭,质检员、施工员,SQX*、*0329 | |
质量员 | 郑桂兰,质检员,*0332 | 杜玲玲,质检员,*0017 | 李红英,质量员,*3485 | |
安全员 | *珩,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3)* | 秦成程,施工员、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0051、E*、鄂建安C3(2024)* | 范丹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建安C3(2020)*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宜昌 (略) | 秭归县县城 (略) 改造项目( (略) 、航运公司、 (略) )设计施工总承包 | 2793.0 | 杨道珍 | ||
秭归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一期)金缸 (略) 道路完善工程(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3980.0 | 简晓娟 | |||
(略) | 秭归县郭家坝集镇综合帮扶项目 | 2323.74 | 付宪 | ||
秭归县城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秭归县县城 (略) 、 (略) 、 (略) (略) 改造项目(二期) | 1445.58 | 王雄 | |||
秭归县 (略) | 秭归县屈原镇龙马溪村精准帮扶项目(一标段) | 564.24 | 周恒 | ||
(略) 2021年华腾 (略) (略) 改造项目(华腾花园、桂馨 (略) 、地税综合楼) | 788.23 | 颜金萍 |
奖项 | 单位名称 | 奖项及获奖项目名称 | 颁奖部门 | 获奖日期 | 备注 |
秭归县 (略) | 关于公布202 (略) 建筑优质工程名单的通知 | (略) 建筑业协会 | 2023-06-09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市民广场4楼)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5家。 1、形式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5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综合标、经济标进行评审,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秭归县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宜昌 (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 (略) 招标人代表:熊晓伟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郑彩莉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 12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 12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电话:*
3.行业主管部门:秭归县住房和 (略)
电话: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