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并公示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概况,具体如下。
一、建设概况
襄 (略) 年产*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 (略)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项目总投资*.*元,项目位于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园区,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年产*吨等静压特种石墨,建设内容包括压型车间、一次焙烧车间(车底炉)、浸渍及二次焙烧车间、石墨化车间、机械加工车间等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厂区总体运输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襄 (略)
单位地址: (略)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邮 编:*
联 系 人:王晓锋
电 话:*
电子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河南省科悦环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绿都广场
邮 编:*
联 系 人:姜工
电 话:*
电子信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要杜绝非正常排放情况发生,一旦发生环保措施停用、损坏等情况,应立即停止污染物产生工序的生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冷却水,属于间接冷却,循环使用不外排;浸渍和成型工序的直接冷却水在各冷却水槽内沉淀后,循环使用,除蒸发损失,无外排。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风险影响
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企业在运营期间应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实现企业联防联动,减少项目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其影响危害可控制在厂区内,其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建议企业自行编制详细明确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修正和预演。
(4)声环境影响
1.厂界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根据项目预测结果,本项目投产运营后,经厂房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各厂界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在各厂界噪声排放均可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2.敏感目标环境噪声达标分析
项目最近居民点为南侧东朱庄,其距离较远,因此项目不会产生扰民现象,对周边敏感目标无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针对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采取了合理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运和转运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公众参与座谈会
为进一步了解项目所在区域群众对本项目的意见等,本项目拟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具体信息如下:
会议时间:2024年6月21日
会议地点:襄 (略) 公司会议室
会议主题:关于襄 (略) 年产*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的公众座谈会
报名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
报名办法:可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报名
附件2:襄 (略) 年产*吨等静压特种石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