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1#~3#泊位) |
建设地点 | (略) 响水县灌河东岸,规划盐城港响水港区小蟒牛作业区内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南京师大环 (略)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投资*万元建设1个2万吨级件杂货泊位和2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1040万吨,货种为矿建材、新型建材、镍铁和纸浆等;项目于**日通过盐城响水县发改委审核,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备案证号:响发改审备[2019]127号。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矿建材等散货在卸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装卸机械、船舶尾气及运输车辆废气,道路扬尘等。运营期针对卸船废气采取的保护措施主要为门座式起重机采用防漏抓斗,卸料漏斗设置喷雾装置,漏斗下口设置橡胶防尘帘;散货经泊位装卸后运至响水港现代物流园封闭储存。通过选用功率大、转速快的发动机,含硫量低的优质柴油、利用岸电等措施来减少船舶柴油机尾气的排放。通过选购排放污染物少的环保型高效装卸机械及运输车辆,加强机械、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合格的燃料油等措施来降低装卸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的排放;定期对散货装卸码头(含引桥)面清扫和冲洗,及时清扫处理路面上的积尘,运输车辆在出堆场之前进行冲洗,车辆上进行苫盖,减少道路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量,所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 (2)废水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包括*域生活污水、到港船舶污水(生活污水、舱底油污水)、码头(含引桥)面、装卸机械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机修油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到港船舶舱底油污水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不在本海域排放。*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设置的一套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码头(含引桥)面、装卸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送二期工程(4#~5#泊位)含矿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本项目依托二期工程(4#~5#泊位)的机修车间,运营期机修含油废水经二期工程(4#~5#泊位)设置的一套一体化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 (3)固废 营运期固废包括到到港船舶生活垃圾、码头生活垃圾、机械擦拭产生的含油抹布、机修产生的含油抹布和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含油污泥等。其中,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渣经收集后回收后外运;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含油污泥作为危废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各项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不造成二次污染。 (4)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装卸设备噪声、运输车辆和船舶鸣号产生的交通噪声等,装卸设备噪声源强为67~90dB(A)。优先考虑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做好对装卸设备的维护工作,运输车辆尽量鸣笛次数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获得一定的降噪效果,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采取网站公示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得到周围公众的认可。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略) 响水工业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支持该项目建设。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5-* 传 真:0515-* E – mail:*@*q 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