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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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无水氢氧化锂建设项目 | 四川江安阳春化工园区(企业现有厂区内) | (略) (略) | (略) 工业环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1600m2,新建无水氢氧化锂厂房,建设1条无水氢氧化锂生产线,以企业现有单水氢氧化锂产品为原料脱除结晶水制得无水氢氧化锂,年产3200吨无水氢氧化锂。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施工扬尘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施工噪声采取隔声减震、控制施工时间,施工固废部分回收,部分无害化处置。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 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企业二期项目浸出制浆工序回收氢氧化锂,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化粪池+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系统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 ②废气:物料采用气力密闭输送,破碎及包装区为洁净区。各产尘点粉尘经密闭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预处理,烘干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预处理,破碎及包装粉尘经收尘器预处理。以上废气经分别预处理后引入一套二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 ③噪声: 合理布置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尽量设置在室内,厂房隔声,对空压机等设备加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④固废: 项目对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⑤地下水: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以及环评提出的其他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⑥土壤:采取源头控制和防止地表漫流、垂直渗入的措施。 ⑦风险:设置应急消防设施、建立“三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设置应急事故池,并制定应急预案。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