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浦北县福旺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路网工程
建设单位:浦北县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广西 (略)
地理位置:广西壮族 (略) 浦北县
说明: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 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水保[2023]4号)相关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广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8月7日浦北县 (略) 组织开展了浦北县福旺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路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浦北县 (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广 西 (略) 和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2017-*-47-0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永久用地面积17.48hm2,建设4栋4层标准厂房建筑面 积共32667.55m2,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7755.81m2#厂房建筑面积8783.18m2,3#厂房建筑面积8303.64m2,4#厂房建筑面积7824.92m2;建设园区道路4.12公里,道路、给排水、绿化、路灯、供电、通讯和燃气管道等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基础建设工期:本项目 已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完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20年1月8日浦北县水利局以浦水利复函[2020]2号批复了浦北县福旺产业 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路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7.48公顷,水土保持补偿费浦北县福旺产业园区已整体缴纳。 |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验先投”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的通知》(桂水保〔2023]10号)文件精神,可依法简化验收。 (四)验收结论 工程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及布局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 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扰动土地整治率95.0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 率22%。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 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已经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标准,同意该项目水土 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五)后续要求 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防止发生新的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