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 (略) 自主开展了巧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参加验收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 (略) 、项目设计单位中 (略) 华东勘 (略) 、项目施工单位杭州 (略) 、监理单位浙江 (略)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及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中航(浙江) (略)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海滨 (略) 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与会议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与验收情况的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巧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实施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合格,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巧溪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验收材料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浙江海滨 (略)
监测单位:中航(浙江)工程设计咨询有限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缙云县
备注: